经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丽江机场计划对货站操作、货运销售代理、共享按摩椅、打包服务和汽车租赁共计5个项目开展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商人
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丽江机场
二、项目概况
(一)招商范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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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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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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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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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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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站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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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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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港货物邮件搬运、分拣、组板、发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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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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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销售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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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楼北侧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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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货邮销售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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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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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销售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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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楼南侧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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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货邮销售代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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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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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按摩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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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候机楼右候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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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指定区域开展共享按摩椅经营业务,提供手机充电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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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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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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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候机楼出发厅商业资源A-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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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打包业务,开展箱包销售、快递代理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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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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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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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候机楼北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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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房车、自驾车、共享汽车等租赁业务,严禁出现喊客、拉客等行为,不得销售旅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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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周期:采用“3+2”合作模式,首次签署合同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合同结束前招商人有权视项目前期合作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两年。
(三)准入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财务独立核算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包含所申请的业务,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范围内。
2.信誉要求:当前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当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申请人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经验要求:
(1)货站操作业务要求自2015年至今具有从事机场航空地面服务代理相关业务三年(含)以上工作经验,且合同总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2)货运销售代理业务要求自2016年至今具有从事机场货运销售代理业务一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3)共享按摩椅业务要求自2016年至今具有从事机场按摩椅业务或商业服务一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4)打包服务业务要求自2016年至今具有从事机场行李打包或商业经营一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4.其他要求:
(1)截至本招商公告发布之日,申请人未欠付招商人款项;
(2)销售代理人员需持有四和五类危险品运输证;
(3)货站操作人员须持有七和八类危险品运输证;
(4)同一申报人只能在项目一、项目二和项目三中任意申报一个项目。
四、报名及招商文件领取
(一)购买招商文件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二)购买招商文件地点:丽江机场经营管理部办公室(丽江机场行政楼二楼)。
(三)招商文件售价:800.00 元/份,售后不退,不邮购。
(四)购买招商文件时申报人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业务开展经验证明(汽车租赁项目除外),购买货运销售代理、货站操作的申报人还需按照准入要求携带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由招商人进行资格初审并获得通过后方可购买招商文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何女士
联系电话:13769001150 13988801219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