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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答疑
通过安检时禁止携带打火机、火柴的规定

根据航空安全需要,民航局规定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
通过安检时关于携带液态物品的规定(3)

液态物品主要包括所有液体、浆状,膏状凝胶及喷雾类(气溶胶)类物品,例如:
1、常见饮品,例如矿泉水、饮料、汤及糖浆等;
2、带有酱汁的食物或酱汁,例如水果罐头等;
3、常用化妆品,例如乳霜、护肤液、护肤油、香水及其他类似化妆品;
4、喷雾及压缩容器内充物,例如剃须泡沫、香体喷雾、摩丝等;
5、膏状物品,例如牙膏、洁面乳等;
6、凝胶,例如头发定型及沐浴用的凝胶产品;
7、任何稠度相似的溶液及物品,例如隐形眼镜药水、营养口服液等。
(6)旅客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误机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通过安检时关于携带液态物品的规定(2)

(4)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
(5)乘坐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携带的液态物品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007年3月17日发布的《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中的有关规定。
通过安检时关于携带液态物品的规定(1)

(1)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以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2)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检查。
(3)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国内航班的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并需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通过安检时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

(1)菜刀、大剪刀、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
(2)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
(3)文艺单位表演刀的刀、矛、剑、戟等;
(4)斧、凿、锤、锥、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
(5)其他可用来危害航空安全的利器、钝器。